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

旅行的意義


安特衛普(Antwerp)跟我的關係真的十分撲朔迷離,每次都不是說出走就走但每次到訪前我都在經歷一些風浪或有一些事情想不通,去年三月來時在為畢業後的前境煩惱而上次來的時候我剛被前公司遺棄,不知道Eurostar窗外的風景很美麗還是出自於去旅遊的心態,每次到達達布魯塞爾(Brussels)火車總站的一刻,沉重的心情總會輕鬆不少,在車站轉車前往Antwerp那1小時路程更是每次我最喜歡的環節,這是我一直堅持坐火車到訪的原因(雖然有時機票真的會比Eurostar便宜很多),半年後我又再來到瓶頸位,沒刻意計劃但最後我又來到了Antwerp......



大概新屋不利我,搬進來後沒有一件事時順利的,半年來都是斷斷續續在以為成功但其實是失販的困境中渡過,人際關係差,情緒不好加上工作接二連三的不如意,我的確想過轉行或者放下所有滾回香港,香港的家人會時常問起生活的近況,我很多時也不知如何回應,但最了解我的應該真的是他們,連我跟誰合不來也在我的言談間猜到,我有時真的需要佩服我媽媽的第六感。既然留在倫敦沒好事發生我上月決定離開,把去年的荷蘭和比利時之旅再走一次,從Antwerp到Rotterdam和Amsterdam,回到Antwerp留一天再回倫敦,又到訪Antwerp的原因是我上次來是發現了Seven Rooms,回來後一直念念不忘,希望可以重臨並作個小報導,最後我得到的比想像中多,因為時裝博物館Momu在舉行有關羽毛的展覽是我來的另一目的,搬來新居後我一直問自己有多喜歡「時裝」,和連帶的人際關係,小人,麻煩人,來討好處的人等等,我曾懷疑自己會否因為處理不到這些連帶的問題而離開這個行業,但我記得剛來到倫敦時跟自己說過我已沒路可退了(因為我除了這些什麼都不會),而我想這個展覽又再一次提醒我自己在心中是有多麼喜歡時裝,我一直期待看的Thierry Mugler真跡和Alexander McQueen的舊作不能只以巧奪天工來形容,如果形容作品被注入了靈魂是對設計師最高的讚美,我大概可以在作品中看到設計師的靈魂,Momu空間雖然不大每次策劃的展覽水準都十分高,這也是我每隔半年也要到訪Antwerp的原因。



Antwerp雖被稱為比利時的時尚之都但跟倫敦相比便顯得有點平庸,這裡的新設計師多未成氣候,而年青人也多穿high-street品牌,六君子有4位在這裡開店,但每次到訪時店內的顧客都與我一樣是一心來朝聖的遊客,聽完會覺得很無聊嗎?我反而喜歡這種懶洋洋的感覺,經過多次到訪現在我已經製作了一個私人的Antwerp map,有喜歡的cafe,餐廳,vintage store,飾物店,什麼哪間超市較多東西賣我也心中有數,但這次還是會再發現一些沒去過我地方和從來都不知道的小店,小成市都是可愛的,或者我應該說,旅行時經過的小成市都是可愛的。


荷蘭就不太利我(有妄想症的我大概認為所有地方都不利我),去年三月初次到訪,被風吹到大感冒還發燒,要取消一天行程在酒店休養,今天五月再來查好天氣報告 - 18-23度,帶了短褲和一些薄外套,一到步,車站的人都以奇異的目光看著我,可能這裡都沒有正常人會穿袍子吧!?但重點是,身邊的人都在圍圍巾和穿厚外套,在心中暗罵XX後獨自前往酒店,這次在荷蘭的5天我去了5個地方,當然也是途中也是冷傷風和發燒啦!Maastricht的挑燈山洞遊是我這次旅程的重點,而城內的教堂書店真的有如旅遊書所說是我看過最美麗的書店,因為感冒更改行程而去的Ultrecht地方小但充滿人情味,本身想去Den Hagg的皇家博物館參觀,到了門口卻發現全館整修到7月,故事教訓懶人要先做好功課再出發,但輾轉到了當地的China Town,比London的還要大,地上還刻有古文,重回Amsterdam感覺熟悉又陌生,我喜歡荷蘭的平易近人,這裡的設計很有趣但時裝就真的無聊了一點,而我的衣著在各市內遊走顯得有點格格不入,加上都沒找到好吃的餐廳(好吃我中菜館是有的,我還飲了個茶!),我在第3天已急不及待要回Antwerp,因為回去那天正是半年一度的stock sale!最後我拿著地圖走遍每個活動地點,想了很久買了一頂Ann Demeulemeester的帽子來紀念她仍在位時的美好,之後品牌會如何發展誰知道?我還是第一次發現Ann Dem的東西是比利時製的呢!之前一直只買她的鞋從沒留意過這點。







這次大概是我首次在旅途中不想回家面對現實,我有時也懷疑自己這半年留在倫敦究竟做過什麼,我認同當人不斷被別人和自我打擊時是會自我調節的,像我最初會真心不求回報的去幫人搭路談合作,但當你知道你把別人當真心朋友看待,別人不把你當一回事,有合適的機會第一時間想到的也不是你時,你大概會懷疑自己最初的動機,這行業無事不登三寶殿的人很多我是知道的,但最傷或者真的是只作為一隻棋子的你有當過對方是朋友,但我不會因此放棄付出,因為如Philip Treacy所說能夠幫助新人是最美好的事,不過今後要我幫忙可能真的要先得到我的信任了(你以為你是Isabella Blow嗎白痴!?)。

說回對時裝的喜愛我想我開始有點變質,從剛來到是不擇手段要報導最多最成功的人,到之後種質不重量,到今天我什麼都說whatever,我有時也會看不起自己,「人人也去爭上位,你不去爭你連上的機會也沒有」,有人以做專題為名借一大堆則發佈的東西拍一張照只為把自己的優越感公告天下,大眾在某程度上也是膚淺的,有宣傳之效沒人會理會你是用什麼方法把還服弄到手,我討厭這種風氣但應該是會是潮流的骨幹,我是小人物,沒能力改變只好逃避。老實說這次Antwerp之行我找到一些很有趣的設計師,曾向多個曾合作的媒體推介都以「太前衛」和「沒市場」為理由而被拒絕,我沉默但心裡卻在說「如果人人都做我做來有什麼意思?」,記得剛入行時明知自己不會是一個文筆最精煉的記者所以一直以「懂得最多的記者」作目標,不過現在看來什麼也是一個孤芳自賞的興趣吧。

「憑什麼?」是我做什麼都會問自己的問題,取捨的時候又到了,如果你玩過網上遊戲你應該會明白角色成長到一定位置要和A方向前進便得放棄B的好處,要在不得失別人又不讓自己憎恨自己的情況下作決定真的好難啊!但在機會來之前再努力提升自己,或者有天我不只是一名膚淺的時裝寫手,而是像Isabella Blow有能力把自己支持的人推到事業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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