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

迷失倫敦 - 噢!我搶到了大師的遺作!!



作為一名時裝記者實在從沒在文字媒介表達自己的負面情感,畢竟不認同的不想說謊,而「不喜歡的不如不寫」是我一直的宗旨,我怕得罪人也怕被封殺,但這次真的要把自己對時裝的看法說出來,如你因而討厭我請你果斷離開。


H&M跟大牌合作不是新鮮事,我從沒參與,雖然那Comme des Garcons的外套好可愛,Marni的套裝跟我很配和Lanvin的系列有多值得買,但我都一次也沒參與,這次Margiela的系列我會說是史無前例,因為是最像合作品牌mainline的一個系列,與其說像不如說這個官方稱為「re-edition」的系列是mainline的翻版,而這正是我討厭它的地方。

那反光糖果clutch,那透明跟high-heel,那手套clutch和那皮帶patchwork外套都曾在你的wish list嗎?我不是說在你看到這個合作後,而是當它們還在Margiela的mainline,仍被陳列在店內的時候。我不是生於Margiela做fake print的那個年代但我對那糖果clutch和透明跟high-heel的印象十分深刻,那個clutch當時減到3折也沒有人願意帶它走,店員也不喜歡它,但成為了H&M的一員我便聽到人說它可愛,說希望帶它回家,我當時是打從心底的痛出來,那種痛比我對那些不知來自哪裡的恨更為強烈,感覺像自己有個一直都不受人歡迎的孩子,但有天他贏了六合彩,大家都為小便宜來為他祝賀一樣。

你大可以罵我不了解你沒資格評論你,你買不起原價的Margiela所以要買這個不淪不類的系列,但你買不起可以等待減價或找自己可以接受的衣服穿,記得我第一件Vivienne Westwood的單品是18歲生日買的,當時花了2個月打工的工資買那個特別版作品,然後感到生命終於完整了,那種感覺是前所未有的,像我終於跟Vivienne本人連接上了,像你一直追尋一個夢然後有天它成真了! 如你認為時裝只是穿上奇怪的衣服然而在人群中突為而出,你未免太膚淺,時裝是設計師所花的時間,是所希望傳遞的愛,是態度是要求,對某些人來說更是人生。以前的合作系列與mainline的作品都有明確的分別但這次正正是把舊作「翻炒」一次,你看到的是買舊作的好機會,我看到的是出賣,是厭棄,是把品牌活埋,被出賣的是品牌的舊相好,被厭棄的是Margiela的原有紙樣和創意。

我十分痛恨那些以為買到了H&M collection就以為擁有了合作設計師的愛的人,你買到了假的廉價的愛,穿上了,覺得過氣了,不愛了,再把它棄置,從沒真正希望感受設計師在研究mainline設計上的時間,更沒興趣知道它是那個樣版中建立出來,當然也沒心思研究它的細節有多有趣,我承認我是有點過火但如跟設計師的關係折斷了我認為所有時裝都是成衣,與街上大量生產的劣質I love London t-shirt沒分別。

如你只希望它為你帶來一點點似是而非的虛榮感和人家的回頭一望我祝你明天搶奪任務成功,但如你真的愛時裝請你停一停,想一想,這個沒有Margiela靈魂的廉價系列會為你帶來什麼?

除了一大堆穿著跟你一樣衣服的「時裝小先鋒」我想我找不到其他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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